2011年9月12日 星期一

良知


近來討論得沸沸騰騰的幾件事,如長官帶頭放棄民主制度之建立,工廠半年內發生13次跳樓事件,當中有一個經常被問及的問題:那些在權人士的良知何在呢?其實我們一直依賴為「人類」定義的「良知」是如何面對挑戰的?Hannah Arendt在她的Eichmann審訊紀錄中 (Eichmann in Jerusalem: A Report on the Banality of Evil),提出了好些有關良知的問題,值得我們思考。

Eichmann是納粹德軍統治期間,在1938-1942年間執行猶太人「移民」政策的高級官員;這「移民」政策漸漸進化成把猶太人送進毒氣室的「最後解決方案 」。 這全人類歷史上的污點令到Eichmann在1961年受審時受到極度關注,很多人都希望通過這次審訊,找到證據証明這件暴行只是數個滅絕人性的惡魔策劃的極端暴力事件,人類總的來說仍是性本善的;而根據一般期望,Eichmann應該會在審訊期間展示出無限悔意,並努力尋找為殺害過數以百萬計猶太人的贖罪方法。

然而這些期望並沒有兌現。Eichmann不但沒有表示悔意,他似乎對於這一切控訴有點不解,因為他不認為自己有做錯。他在審訊過程中表現出來的性格是,他不可能是個嗜血如狂的殺人魔 -他甚至不能完全稱得上是個壞人。他只是智力上有點缺憾,直接說是愚鈍,令他完全不能從自己以外的角度看事情,所以對於上級及一般納粹宣傳信息毫無判斷能力;加上他在安排猶太人「移民」細節上顯現出優良的行政能力,令這個普通人得到全新的認同和工作滿足感,於是他便更努力地「做好佢份工 」,促成了這件偉業。

不論在1961年Eichmann受審時或今天我們再追溯歷史時,都不禁會問:那末良知呢?Eichmann既然不是黑白不分,他的良知難道不會令他停下來嗎?其他人不會遣責和阻止他的呢?對這些答案好像只有一種可能性的問題,Arendt提出了一些視點:

官僚(或龐大企業)的管冶效率來自「非人化 」的原則,人處身當中的價值是在於成為一顆配合運作的零組件。當面對要求我們以「人 」這身份來衡量的衝突時,我們很容易以「工作要求」,「上級指令」,「非本人意願但以大局為重」,「我沒有選擇」這些藉口讓自己避開必須訴諸良知及價值觀的判斷。在「文明社會」我們亦有一種「禮貌」的共識,就是不可隨便指名道姓地責怪他人;於是我們都會小心地指向普遍性的問題而非「某人做了一個普遍被認為錯誤的行為」 - 例如我們會責難「出問題的管理層」但難道管理層不是由獨立的有判斷能力的個體組成的嗎?這種「不人身攻擊」的「美德」讓很多「個人」安然匿藏於普遍性中,隔岸觀火地讓良知置身事外。

Arendt身為猶太人,卻在審訊過程中驚覺不少猶太人領袖原來在種族滅絕過程中「責無旁貸」,她的痛心可想而知;然而她並沒有因為自己的背景而把這事實掩埋起來,並因此受到當時以色列猶太人的強烈遣責。跟經納粹德軍「再教育」的德國人一樣,好些猶太人社區領袖覺得殺害有頭有臉的,有良好國際脈絡的,或有學術成就的優秀猶太人實在不該;但老弱生病,沒有社會地位,不是生於德國的,可以配合;亦因為猶太傳統對社區領袖的尊重,不少猶太人是自願踏上「移民」列車的。Arendt所給我們揭示的,是我們都會認為自己對所有人公平看待,但這個信念實際上不堪一擊,我們真正相信的,是人類總體上雖然比其他生物優秀但仍是可以和應該分等級的,生存權利當然因等級之高低而有所不同。回想一下你某天看到同樣的意外發生在一名學者和一名吸毒者身上時的感受,Arendt的觀察實在是一記當頭棒喝。

今天不論誰去到Auschwitz奧斯維辛集中營遺址,都會跟自己說:他們錯了,我們要引以為鑑。Arendt提醒我們:正如我們相信我們享有普世人權,我們便得承擔一些普世人類的過錯,面對這些因為我們是而出現的罪惡。我贊同她的觀點。在二次大戰前,種族滅絕不是沒有發生過,但過去並未有阻止納粹德軍以另一種規模和手法把它重演。有了底蘊不變的支撐,事情仍然會以不同面貌繼續發生。歷史這面鏡子光潔明澄,要能正眼直觀它,可不是人人都做得來的。

2010/6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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