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2日 星期一

尋找藝術創作空間


(原載於「舞蹈手扎」20116月號)


即使今天用老掉牙的「文化沙漠」來形容香港已不合時宜,本地藝術家仍不時慨嘆香港創作空間的局限。然而這種「受局限」的感覺從何而來?真正受著局限的是什麼?我與不加鎖舞踊館主席伍宇烈及藝術總監王榮祿趁這春光明媚的五月,談談我們心中的藝術創作青草地。

伍:伍宇烈
王:王榮祿
李:李海燕

迷思一:香港沒有人願意投資藝術創作,窒礙了發展空間

伍:當然我們希望每個創作都有充裕的預算支持,讓藝術家從心所欲。但我也有問過自己,如果今天有人給我一大筆創作預算,我夠膽接受嗎?我真的有信心充裕的錢可以成就好的藝術創作嗎?這樣想我便很自然的想到下一個問題,就是到底香港的藝術創作空間真正缺少了什麼?錢在藝術創作過程中扮演什麼角色?

王:我認為錢(或者說製作費)於創作發揮的是「潤滑劑」的作用。錢令到事情進行更順利;令進度可以通過某些卡著的關口。但潤滑劑不是零組件,它不是驅動的必需品。

伍:錢對我來說是個概念,它永遠不會像我眼前活生生的合作團隊來得真實。我需要尋找的創作空間,是可以讓我與這些活生生的夥伴激活出最多的可能性。錢,應該是一種用來交換無形的時間的實物,然而該用多少來交換取決於我們如何衡量付出的時間的意義。捍衛這個創作空間需要相信在做的事的價值,不可輕易捨難取易。

李:香港真的沒有人願意投資藝術嗎?今年香港藝術節委約製作的《金瓶梅》,應該也花了不少錢吧!我們且不談對作品的個人觀感,但無可否認該作品的某些取向是實驗性的,它不是完全以面向觀眾既有期望為最終考量。我們經常說,在香港有機會獲得資助/贊助的作品都是商業衡量重於藝術的──你們怎樣看《金瓶梅》這個例子?你認為這筆製作費有沒有為王媛媛打開了一個新的創作空間?

伍:當然作為局外人我不可能評論為什麼委約的是她,但我可以想像在創作過程中,她面對的期望和壓力有多大,又會有多少人不斷的指指點點。不論有錢沒錢,創作都是困難的;缺乏藝術創作投資,只是增加了難度。害怕困難的人面對的創作空間會很小。但困難的標準是主觀的,是與價值觀、即是「值得不值得」的衡量相對的。

迷思二:要建立屬於自己的創作空間,應該做獨立藝術家還是組團?

王:我成立不加鎖舞踊館,申請藝發局資助,目的是希望以一個團體的形式,凝聚一群與我有相同理念的人,一同把我理想的創作空間打拚出來。我希望以團隊的力量把藝術帶到日常生活中,所以我會儘量與藝術界以外的人合作,例如我正與一個家電生產商研究合作的可能性。不是贊助層面的合作,是更深化和原創性的。

李:一個團真的能推動一個更大的創作空間的發展嗎?你有見過成功的例子嗎?我反而(很不幸地)只見過失敗的例子。

王:是的,暫時未有!希望不加鎖舞踊館是第一個。

李:在理念層面找志同道合的人是可能的,但一去到現實操作層面時,困難是要有一群百份之一百與你有相同價值觀而會作同樣取捨抉擇的人。再加上你受公帑資助,亦要負擔員工薪金,你在創作時需要考慮的便多了很多。人一多慮就會少了勇氣。

伍:帶領一個團會令你面對很多原則性的挑戰,很多時難免要放下自己,久而久之你或者會懷疑自己是否已為團犧牲了。我在當年創作《操操蘇絲黃》時已問過自己要不要成立一個團。那個階段我曾經與林懷民老師談過這個題目。當時我的選擇是我不要成立團,我想我是覺得帶領一個團的責任會收窄我的創作空間。後來我當上了香港芭蕾學會的主席,才有機會體會帶領一個團隊是什麼樣的一回事。

李:而到今天你仍然是個獨立藝術家………

王:我理想的「團」是這樣的:藝術總監是無形的,他不是每天在發施號令,他的角色是為團建立一份精神,播下種子;而所謂「團員」並不是執行他的指令的一群面目模糊的員工,他們是協同者,他們都是這個團的創作空間的守護者。不加鎖舞踊館是一「團」想拓寬香港藝術創作空間的「火」,它沒有既定形式,它熱愛與各路英雄合作,它可以以各種面貌呈現在觀眾眼前。我還在很努力的尋找這些「團員」。到目前為止來投考的並未達到我的要求。

李:因為你要他們的心,但他們「賣」的是他們的身。這可能是由於一般人對「團」的理解都是由上而下的縱向組織,但你想打造的「團」其實是一個品牌,一種價值觀,實質的架構反而是其次。

王:對。這是我抵消個人與團隊之間在創作維度的張力的方法。

伍:我們是邊做邊學,因為我們沒有學習對象。即如Pina Bausch, Cunningham的團是否能秉承他們的精神繼續下去仍是未知數。

李:那我祝你們與家電商合作成功,我期待見到「不加鎖牌吸塵機」面世。

迷思三:是環境於人還是生性懦弱?

李:祿,你剛才說還未物色到適合加入不加鎖舞踊館創作團隊的人。這有沒有反映了一些香港創作空間的情況?

王:我認為目前的大環境中某些主流概念,包括價值觀、撥款制度、藝術投資心態等,肯定影響了藝術創作者及將入行的年輕人的思維模式。這些概念會改變藝術創作的方向和價值,會令創作人因為懷疑創作的價值而自願收窄其創作空間。尋找創作空間的力量來自放下包袱的勇氣,來自相信你從創作中得到的滿足感是真實的,是有價值的,是只有你才有資格衡量的。

伍:其中一個與我們一起演出六月份的製作的朋友Rodney,他有一個很能給我啟示的習慣:他喜歡跑到人多嘈雜的快餐店溫習。他覺得把自己身處一個容易分神的位置,反而更能鍛鍊自己的專注力。在香港搞藝術也一樣:你必須很集中的認定目標,死盯住它不放,向它靠近。

王:曾經有創作委約人員跟我談製作時,清楚規定流程中那一刻要鋪排一個亮點,並界定了那種亮點比較受觀眾歡迎,之類。大環境確實是這樣:投資回報比創作追求來得重要。

李:但最終如何處理這些亮點就是藝術家在大環境之下可以行使的堅持。我倒認為香港的大環境的狀況除了是價值觀問題外,缺乏專業藝術行政人才也是個大問題。藝術行政人員其實是藝術家開拓/維護創作空間的協同者。他們的角色是在投資者及市場可接受的範圍內提供合理的冒險空間予藝術家,讓創意一步一步的提昇觀眾欣賞水平,令創作深度與票房不會永遠處於對立關係。觀眾都是人,都有進步的慾望,問題是我們是否因為怕失敗而把觀眾的追求預設在安全範圍內。

伍:人都是有追求的。你看那些做翻版包包的,他們不會甘於完全模仿,他們總會加些細微改動,我稱之為「有追求的翻版」。那其實都是創作。

王:不加鎖舞踊館六月份的製作都是個「有追求的翻版」。至於翻版了什麼,追求了什麼,創作了什麼,由觀眾自己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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