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4日 星期二

從「城市劇場」看香港演藝場地發展停滯不前

刊2014年6月25日信報A21



香港現有的演藝場地普遍存在兩大問題:(1)數目不足,加上屢遭垢病的「場地夥伴計劃」令小型藝團難以在心儀場地演出,供應不足令佔用舞台準備時間只有甚短的三至四天;(2)限制多,特別是由康文署管理的場地,令創作經常處於藝術追尋與行政規範之間的爭議地帶。香港地價高昂,民間劇院難以經營,政府幾乎隴斷供應。「小劇場」涉及文化施政的政治風險,政府於是供應三數個只是在面積方面「小」的「劇場」,聊備一格。像由1980年代末運作至1992年的「城市劇場」這種真正意義上的小劇場,幾十年來一直欠缺。

城市劇場位處黃大仙一幢屬「城市當代舞蹈團」藝術總監曹誠淵家族的物業地下,除舞團排練時間外,可供小型藝團租用。城市劇場給予很多本地藝術工作者一個開始的機會。免除了高昂場租和使用期短的壓力,藝術家可以用數周在劇場內將意念慢慢醞釀,然後呈現。非劇場朋友,甚至是掌管藝術資源的官員,會問為甚麼不能在排練室完成這種醞釀。排練室首先缺乏劇場的物理條件,例如燈光、音響設備,亦未必容得下佈景,很多細節的提昇,必須在「最終目的地」才能找到最好方法。

點子有時來自一個讓你靈光一閃的人。城市劇場歡迎群聚。它不會「下班」,也沒有保安員要求查看證件。劇場與展覽空間相連,寬容地讓不同範疇的藝術從業員聚集,在閒聊間交換想法,新的事情便會出現。資深舞台從業員余振球說,他曾經住在城市劇場樓上。那時他每天回家前,總會特意走進劇場,看看正在做技術裝置或排練的是否自己的相識,有時順道討論一下如何改進。城市劇場為同業提供了契機,讓經驗交流,以人性化的知識傳播在學院學習以外豐富從業員的知識。

城市劇場沒有很多的指示,沒有預設對錯的場地守則,只要想做,便有可能做得到。這是很重要的學習。創作需要冒險,需要問「為甚麼」,需要找尋可能從未出現過的答案;按著規定去做充其量是「執行」。創意地解決問題帶來滿足感,能鼓動熱情。前進進戲劇工作坊藝術總監陳炳釗憶述當年有幾位外國朋友看到業餘劇社演出後,前後台人員合力在短時間內把場地還原,感嘆說:「這就是你們的力量,就是香港劇場的力量。」無可否認,當年的城市劇場是很「土炮」的,但「土炮」是種引發創意的氛圍和動力。今天的政府場地充滿權力界線,步驟,文件,免責聲明。面對只有這種劇場經驗的年輕人,我們如何凝聚他們的熱情?
「專業化」可以是目標、理想,但也可以成為劃地為牢的思維和藝術商品化的藉口。商品化牽涉格式控制,「專業」(而規範化)的系統會直接模塑成品的形態。固然,香港劇場不能永遠土炮,我們可以有具規模、有格式的商品,但必須同時有容得下培育、開發-真正意義上的開發而非包裝商業-原創性的空間。

陳炳釗形容小劇場為「文化空間」,具體指出它在劇場藝術發展擔當的角色:藝團無須為尋找演出場地奔走而專注創作;劇場可以作為基地,吸納不同界別創作人;在同一空間演出,經驗可以得到累積;劇場及周邊會漸形成群聚,產生協同效應。這些都不是一個只能佔用三數天的公營劇院能提供的。

林鄭在本月向立法會匯報西九財政狀況時,把西九進度與本地演藝水平掛勾,這不啻是政府問責性的暴力轉嫁。香港一直推崇短視的功利思維,藝術資助亦不能倖免,創作要又快又新,於是去年有五百個戲劇、二百個舞蹈製作。然而,公民的文化需求是數量嗎?

近年有一定數量的小型劇場在工廠大廈出現,嚴格來說都是違盡了消防、食環、地政條例的場地,就算有心來個合法審批,政出多門關卡重重,不知從那道門敲起。要在工廈搞藝術困難之極,卻不斷有人加入發展工作室和小劇場,因為不願見舞台商品化的有心人都知道香港必須有不同的創作實踐模式。

英國已在20134月更改Licensing Act,觀眾人數低於五百、不提供酒精飲料的演出,無需申領牌照。英政府期望此舉能避免小型演出受制於行政規定,讓更多團體可以在例如工廈或醫院等演出。管理產業的總秘書 Christine Payne 更指出,「民間多元化的劇場、舞蹈、音樂創作是我國創意工業的基石。」香港政府以限量供應讓業界疲於奔命爭奪場地,但真正需要爭的不是更多規範化的硬件,而是一個容讓藝術消費與藝術探索共生的多元社會,一種容讓「小劇場」在民間孕育生存的氣度視野。

(以上部分內容取材自201456日由香港舞台技術及設計人員協會主辦:「另類舞台的創意設計學-從(已被遺忘的)城市劇場談起」座談會,發言嘉賓包括鍾小梅、余振球、 潘燦良、陳曙曦、李國威、陳炳釗。詳細摘錄見www.iatc.com.hk


2014年6月9日 星期一

無手公主西遊記

http://www.iatc.com.hk/?a=doc&id=40503



法國阿褔花劇團(Théâtre des Asphodèles)的作品《鏡子》The Mirror雖然在文化中心劇場上演,但仍保留了那種「撐開帳篷即能演出」的隨意感,估計是對意大利即興喜劇(Commedia dell’arte)的起源的堅持和尊重。個人認為文化中心劇場並未能配合演出的特性,不過場地的選擇除藝術考慮以外,還有很多紛沓因素,在這不贅。

故事簡單如童話:中國公主帶同奴僕猴子,飄洋過海去法國探望兒時玩伴-伯爵夫人。夫人家中有一名貌似愚鈍的僕人,和一面能照見人內心的鏡子。公主希望是次探望能令二人(及兩國)重拾昔日情誼。四人在夫人家中,被鏡子無情地道出心中的渴望、恐懼、以及不為自知或人知的一面。後來猴子帶領眾人走入鏡中世界,學會面對自己,他們之間的小磨擦也得以悉數平息。

這麼簡單的情節,背後思考卻殊不膚淺。故事設定在1638年的法國,而非童話的「從前有個公主」那種模稜兩可。1638年是路易十四出生之年。路易十四熱愛藝術,在位期間慷慨支援藝術發展,梵爾賽宮、羅浮宮、芭蕾舞,到今天仍是法國人引以為榮的人文質素標誌。故事人物是兩對平衡而互相參照的設計:兩位女主人,兩名從僕。用中國戲曲的說法,是兩旦兩丑。編劇及導演盧卡‧弗朗西斯(Luca Franceschi)聰明的橋段設計,合理化多種演出形式在舞台並置:公主來自中國,她的穿戴、走路、說話方式,當然可以是中國戲曲式的;在意大利即興喜劇的人物典型多是有勇無謀、為人笑柄的低下階層,正好用於西方從僕身上;破解妖鏡的咀咒,需要半人半獸、身懷武術功架的猴子。

把不同的藝術形式(特別是所謂東、西方的)融合是個大題目,不斷有人嘗試,但成功例子不能說很多。《鏡子》場刊內提到,「阿褔花劇團….尋找不同文化、性別、國度與年代之間的聯繫」,我相信劇團在表演形式的選擇及以並置代替融合,已達到了「聯繫」,也完整保留了各種表演形式的形態。並置讓不同文化背景的觀眾看到,對某些美感的追求其實是跨民族相通的。例如中文和法文發音都有大量開尾或元音尾韻母,具節奏感,適合唱誦;例如中西方的丑角都以誇張、重複、令人發噱的演出製造荒謬感;而不論以甚麼藝術形式表達,我們同為人類,都會懷疑,恐懼,懦弱,因而陷入不幸的人際關係。是次演出版本的故事情節主要以話語交代,而「扮演」鏡子的投影更是個旁述者般把角色的心理以說話描繪。如果作品中台詞能減少,以形體動作交流,回歸身體作為人類基本共通的表現工具,相信更能凸顯不同文化的可跨越性。

主辦單位定位《鏡子》為適合小孩觀賞的節目。值得鼓勵的是導演沒有設定道德觀點灌輸給小孩。以這劇本,要指定哪個是壞人、哪件是錯失,大抵不難。但導演只是呈現了我們都會有的弱點,而他的訊息是「面對,超越」。我想我們以青少年為創作對象時,需要有信心他們會衡量,也要尊重他們的見解。畢竟純粹的藝術不應背負教化的角色,藝術只是讓觀眾在更多的生命可能性中選擇自己的存在取向。

作品中有一句「西方」幽了「東方」一默的台詞:法國僕人一直稱穿著長長水袖的中國訪客為「沒有手的公主」。在我們眼中的婉約含蓄,成了他人眼中的若有所欠。所謂東西差異,也許不過就是有否換個角度看而已。

評論場次:201466日晚上8時,香港文化中心劇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