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9日 星期二

與黃大徽聊天

刊《舞蹈手扎》2016年12月(18-6)號
http://www.dancejournalhk.com/single-post/2016/12/10/%E4%B8%AD%E8%88%87%E9%BB%83%E5%A4%A7%E5%BE%BD%E8%81%8A%E5%A4%A9



有想過為文起一個更花俏的題目,思前想後,還是認為清水式描述最忠於事件。與黃大徽聊天,沒有特定議題,沒有必須達致的結論;內容東拉西扯,但不離生活的核心關注。聊天的過程本身,已是目的和價值。

由於黃大徽的《春之祭》剛剛演完,我們很自然便談到作品。問他哪些觀眾意見令他印象深刻。「有位非常喜歡時裝的觀眾形容演出上半部分是Martin Margiela,下半是Zara。這種意見很好玩。圈內人的觀看方式比較接近,圈外人則會用自己的生活和興趣去建立作品意義。」如是者,我們便一問一答的聊起來。

黃:如果觀眾是學生,我會主動問他們最記得哪一個畫面,按回答漸次推進,引導發現觀點與個人經驗的關係。的確,有些觀眾的意見與創作是接不上軌的,加上我認為創作人無法完全掌握和理解自己的作品,但我必須找到一種說法,把概念套入不同的討論之中。這是我對自己要求:我必須學習和接受別人用不同面向閱讀自己作品,讓它有一定的開放性。

李:如果可以在演後藝人談聽到像Martin MargielaZara這類回應,已算很不錯。藝人談應該是讓創作人聽觀眾意見的機會,但通常發生的彷彿是賣方向顧客解釋商品的明細。

黃:更甚是現今的藝人談已演變成創作人對觀眾的交代。原因很複雜,主辦單位對製作的定位、創作人的自信、觀眾的入場動機和藝術水平,藝術在社會的地位等等。這便是我們身處的時代。

李:大家認為你做很多研究。有嗎?

黃:我不懂得做根據科學或學術方法、或者覆蓋很大範圍/海量數據的量化研究,但我會不斷看材料和不斷提問。對我來說,這些都是創作必經階段。在(2015年)的舞士列傳演出前半年起,我便開始每周與演員傾談。過了一個月,我給他們每人一本書,讓他們閱讀,然後討論。創作《春之祭》的初期,我用了不少時間搜集不同版本的《春之祭》,找到了數百個。這些不是整齊的數據,我也不能從中歸納出甚麼結論,但找來的資料會對我說話,數百個《春之祭》版本來個大合唱,歌詞只有一句:「it can be a lot of things」(可能性很大)。於是我知道在這題目上可以更自由,走得更遠。研究是以自己為對象的實驗,是覺察,是意識,是好奇心。研究是對身邊事物的觀察,所以我在生活中每分每秒也在做研究。有意識地生活不是為了創作出一台作品。真正的藝術家應該隨時隨地都活在這種對世界好奇和觀察的狀態中。

李:研究的動機是甚麼呢?我認為,一是腦中有一堆模糊的意識,我們只知它存在,但無法掌握,因此希望透過研究,將它具體化。二是我們已經清楚關心的對象,研究是為了找到更多支持自己想法的客觀事實。第三種雖然不能真的稱為研究,但它確實存在:為了交功課,証明自己不主觀,沒有憑空想象。十年前的和現在的你,經驗和創作熱情不同,研究的動機有沒有改變?

黃:你形容的第一種在我來說,超越研究,是一種生命態度。只要仍然存有好奇心,它就會持續進行。它是藝術家生存的使命。第二種性質比較實際,是用來處理從第一種收集得來的各種訊息、感受,是對自己的交代。第三種是製作人的工作吧(笑)。我較年輕時做研究沒有現在的效率高,但很有趣。在未有互聯網的年代,不能點對點搜尋,於是每次都是真正意義上的尋找旅程,有時甚至要走很長的冤枉路,卻發現意料之外的風景。現在甚麼也搜尋得到,我們無法經歷遇上未知樂趣,漸漸失去了走錯路的勇氣。身處在創作狀態的我很脆弱,很敏感,有時甚至感覺真空,但正正是這狀態容讓很多東西走進來,讓我知道更多。藝術的重要性,便是讓我們認識自己。

李:我觀察到一種狀況。一般我們會設定外於自己的研究對象,從外觀察整個畫面,再慢慢向細處挖掘。可是為創作而做的研究剛好相反:我們無法從外設定目標,因為它的對象是自己。我們無法參考穩定的材料,因為它不斷變動。故此,創作研究困難,而因為難,我們會在完成外於自己的研究後便停下來,而沒有將外在的思考轉化為「為甚麼我是這樣的一個人」的發現。「研究」兩個字,本身意涵正面,令人自我感覺良好。今天人人都說研究,彷彿只要「研究」過就好了;但研究所得和作品之間,仍然有未能跨越的距離。舉例說,大家都關心房屋問題,找來擠迫戶相片、訪問擠迫戶、房屋數據等等,然後……不太理想的就是在作品中展示這些材料(藝術不是紀錄片),比較好的是鋪陳觀點(雖然有時只是挪用了他人觀點),然而,「我從研究中梳理出我是一個如何的人我是如何成長我為甚麼擁抱這價值觀所以我有此觀點」,即藝術最純粹最獨特最令人期待的部分,還是未達到。

黃:對。有研究,有數據,不一定可以走到你所指的最令人期待的一步。走不到,令我想到另一種危險:一般化的歸納(generalization)。如是者,觀眾便會問:「又如何?」即使是當代藝術,我認為創作還是非常作者論的。Auteur一定存在,縱然有些人不察覺它的重要性,也有人不夠膽處理它。對他人來說不成立,是會影響創作方向的,但它必須對自己成立。研究在這時候便會支撐創作人需要做的決定。我是個不斷在理性和感性之間擺盪的人,時而把持不定,研究就成為了我做決定的參考。

李:追求普遍性的關連,與一般化的歸納,不過是一線之差。

黃:關鍵是出發點。要清楚知道,是從個人出發,然後尋求如何建築普遍性的關連;還是因為一個主題獲得很多關注而成為出發點。我認為,出發點必須是個人,之後的功課是怎樣從個人的關注提昇或沈澱為他人的關注;它對自己必須是合乎邏輯的,那麼就算他人始終不認同,觀眾也可以在不認同的同時得悉另一種邏輯。這是藝術的意義。

李:他人的認同與否,牽涉藝術家的前膽性和勇氣。如果你問十個人,都給你同一個答案,你是否有勇氣說其實它不是?

黃:創作研究的特色是,它不是為了重申「現實」而做的。至於「他人」,我們可以理解為藝術自古面對的知識階層intelligentsia)和群眾(mass)的二元處境嗎?現今兩者之間的衝突非常不利於藝術創作,因為藝術的先行性,本質是精英的。我所謂精英不是指富有或聰明,而是屬於少數的。(李:在新自由主義下少數和富有愈來愈同義)今天通訊科技發達,群眾意見得以表達,他們反對少數,反對精英。在面目模糊的群眾之中難以找到主體性,難以找到觀察敏銳的先行者的前瞻性。

李:你認為今天的藝術家有沒有能力超越群眾?

黃:這關乎藝術家選擇靠攏自己還是群眾,也關乎其藝術觀認為藝術需要前瞻性,還是藝術是訴諸美感和情感的。在外國,知識階層和群眾涇渭分明,不似香港混雜;舞蹈可以很極端,也可以很純粹。亞洲作品卻有很多考量。這與藝術的社會功能有關。你看,在法國,中學生都要上哲學課,每星期三上博物館,他們習慣思考,所以對藝術的探索很純粹。在創作《春之祭》時,我連觀眾會否接受用三分鐘抽的口煙都反覆考慮。換了在外國演出,我連想都不想便會做

李:群眾力量與左翼思想抬頭,與全球對新自由主義引致的嚴重不公平的覺醒有關。隨之而來的面目模糊,有形容是vulgarity粗鄙)。

黃:試過幫朋友整理衣櫃。要棄置的包括全新的UniqloZara品牌服裝。問他為什麼要買?他說,下班經過商店,對於只索價百多元的衣服,毫不考慮就買了。粗鄙的不是衣服,是它背後貪婪的意識形態,是只求利潤最大化的操作,是成就利潤最大化的剝削。粗鄙的品味不難提昇,只要auteur 存在,穿H&M也可以很有品味。無法改變的是系統、思維、惡性循環。商家有商家的貪,顧客有顧客的貪,欲望是無間道。

李:當群眾愈來愈強大,藝術家若然選擇繼續精英,便要面對更嚴峻的孤獨。當代藝術家,愈來愈難找到自己的位置。數百年前是技巧的時代,過去一百年是破除技巧的時代,今天呢?今天藝術家靠攏甚麼?知識階層被唾棄、被政權敵視;群眾被分化,被消費主義打敗得一塌糊塗。

黃:媒體令現今的群眾更複雜,更零散,真正龐大的「群眾」建立不起來,分化比以前更嚴重。品味和美學觀愈加分裂,共同參照更少。我們難以培育一個對藝術整體上有興趣的社會──特別是當社會覺得藝術只須用完即棄。三數十年前,仍然會見到從絕境併發出優秀創作的例子,例如九十年代比利時的時裝設計,或者ROSAS。現在好像是把「百花齊放」當反話來說的樣子。但即使時代如是,只要我教課時,有那麼一位學生的眼睛,曾經那麼的閃亮一下,我已覺得滿足了。我只祈求有繼續創作的動機。也許我們搞藝術的人比較敏感吧。也不能想得太遠,想得太灰。

李:搞藝術就是要對生命敏感。所以,you are doomed。(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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